驻马店全面启动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

来源:驻马店网 发布时间:2023-08-31 15:32:24

今日,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,驻马店市已全面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,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只需登录相关平台网上进行申请,即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。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,符合条件的企业快来申请吧!

据悉,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,驻马店市2023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。返还对象及条件: 驻马店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(含1年)并足额缴费的;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.5%,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的,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。


【资料图】

下列4类企业不予返还:失业保险存在欠费的企业(政策执行期内,欠费及时补缴后可享受返还政策);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;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“僵尸企业”;稳岗返还时,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%的企业。

此次稳岗返还采取“免申即享”和“依申请”两种方式。目前“依申请”方式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,参保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中的“单位办事通道”申请稳岗返还业务。

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,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%。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。为使该惠企政策应享尽享,请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及时清缴欠费。

市人社局提醒广大企业,本年度受理的稳岗返还业务,相关资金应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前返还完毕。对于因涉企信息不完善等原因,无法实现稳岗资金正常返还的,视为自动放弃,相关待遇予以撤销,不再办理拨付,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维护单位参保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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驿城区:0396-2920189

开发区:0396-2608531

遂平县:0396-2763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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